日前,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印發了《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知識產權及標準化補助經費管理辦法》,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:
一、《辦法》修訂的背景
《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(2021-2035年)》和《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(2021-2035年)》的出臺,對我區的標準化和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提出新的要求。為了進一步推動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標準化戰略、扶持培育我區企事業單位自主創新,推進專利與標準融合機制創新試點建設,我區著手對《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技術標準戰略資助資金管理辦法》、《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》(榕開政辦〔2018〕8號)進行修訂。
二、《辦法》修訂的總體目標和依據:
總體目標
《辦法》以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在2021年10月出臺的《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(2021-2035)》、《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(2021-2035年)》的工作要求,提升標準化技術支撐水平、推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,加強組織領導、完善配套政策等為目標。
修訂依據
1.《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》(國知發保字〔2021〕1號)
2.《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補助經費管理辦法》
3.《福建省專利獎獎評辦法》(閩政辦〔2010〕99 號)
4.《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的意見》
5.《福州市自主知識產權資助和獎勵辦法》(榕政綜〔2018〕210號)
三、《辦法》修訂后有哪些變化
1.調整獎補項目和金額。對納入福州市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獎補的項目,按照《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的意見》精神,我區不再補助。部分未納入省、市標準化獎勵的項目,由區財政繼續予以補助。
2.新增專標融合特有補助政策。我區為全省唯一試點專標融合發展試點區域,為更好落實區專標融合機制創新試點工作,在新修訂的《辦法》中增加專標融合特有補助政策,以增強企業參與專標融合創新機制試點工作的積極性及創造性。
3.新增知識產權補助政策。此次《辦法》中新增知識產權扶持項目4項,獎勵金額從1000元到15萬元不等,補助獎勵項目涵蓋了知識產權創造、運用、保護,補助獎勵金額向知識產權運用轉化和保護傾斜。
聯系人:俞雪梅、廖應輝
聯系電話:83980389、839830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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